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OTC兑换商因非法经营罪被判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Categories:
Related Post
Arbitrum社区提议开放在以太坊外的网络部署Orbit链的权限Arbitrum社区提议开放在以太坊外的网络部署Orbit链的权限
7月26日消息,snapshot显示,Arbitrum发起了一个提案,计划开放在以太坊外的网络部署Orbit链 […]

TON官方生态建设的关键选择:流量驱动而非资产驱动TON官方生态建设的关键选择:流量驱动而非资产驱动
原文作者:(https://x.com/web3_mario) 一直以来资产驱动都是Web3项目开发运营的核心 […]